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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詞: 專利類服務 項目申報服務 商標類服務 著作權版權事務 知識產(chǎn)權其他事務
答:因專利授權首年年費與專利權辦理登記手續(xù)和授權公告程序緊密關聯(lián),及時繳納首年年費有助于權利人及時完成專利獲權手續(xù),并獲得專利權保護。因此專利年費繳納期限延長政策不包含專利授權后的首年年費。
答:根據(jù)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的規(guī)定,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后的年費應當在上一年度期滿前繳納。繳費期限屆滿日即申請日在該年的相應日。
答:已經(jīng)處于年費滯納期的案件不適用該政策,但是對于受疫情影響而延誤專利事務辦理期限導致權利喪失的,專利權人可按照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第三五零號公告的要求辦理恢復權利手續(xù)。
答:專利權人請求專利費用減繳應當按照《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辦理,只要在專利年費繳納期屆滿前費用減繳請求審批合格,且符合該政策要求的專利權即可享受該政策。已經(jīng)辦理專利費用減繳手續(xù)且已審批合格的,無需重復辦理。
答:已經(jīng)享受了專利年費繳納期限延長政策的專利權,不會因之后發(fā)生權利轉移,轉移后的專利權人未辦理費用減繳手續(xù)而取消對該專利權的年費繳納期限延長,但會影響該專利權享受相應年費的費用減繳。
答:專利權人在2023年6月15日期滿前未繳納或繳足相應年費的,將發(fā)出繳費通知書。
答:專利權的保護期限是法定的,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專利年費繳納期限延長政策僅是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專利權的年費繳納期限予以延長,并非延長該專利權的保護期。因此,專利權人未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的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并繳納年費的,該專利權自2022年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
答:會有相應的說明,未繳納相應年度的年費符合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第四八六號公告專利年費繳納期限延長的規(guī)定。
答:延長后的專利年費期限可在外網(wǎng)查詢。具體繳費金額與繳費截止期限可以通過“中國及多國專利審查信息”平臺查詢。
答:對于在專利年費繳納延長期限內未繳納相應年度年費的專利權,將在專利年費繳納延長期限屆滿后分別收到兩個年度的繳費通知書。若專利權人按通知書要求在滯納期內繳費,符合相應期限要求的年費和滯納金,將優(yōu)先作為上一年度的年費和滯納金使用,剩余年費和滯納金作為下一年度費用使用。
(以上內容轉載自中國專利電子申請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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